新都区知识产权转化中心

xd.cdipx.com
注册  |  登录
新都区知识产权转化中心
注册  |  登录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行知识产权总监制度的指导意见

日期:  2024-11-13 09:17:39 来源: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访问量: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人才培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知识产权工作人文社会环境不断优化。为推动、支持相关单位以知识产权关键岗位关键制度为抓手,进一步系统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现就推行知识产权总监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制度意义

知识产权总监制度,是指相关单位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总监并以之为专门领导力量,建立实施的一系列旨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的制度机制。

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发展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核心要素,其关键作用更加凸显,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需求和人才需求不断提升。推行知识产权总监制度,回应新技术、新形势、新阶段对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新要求,进一步探索实践具有成都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培育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协同水平、打造更加优异的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对我市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发力”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建立有益知识产权总监制度推行的工作、政策、人文和社会环境。引导相关单位发挥自身能动性,系统建立实施知识产权总监制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制定执行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深化内部协作和对外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运用能力,促进知识产权管理效益产出,为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创新和效率变革提供更加科学的路径。

三、知识产权总监岗位职责

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功能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管理部门(单位),以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通过专职或兼职等方式,在管理层设立知识产权总监岗位或指派人员履行其岗位职责。

(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总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组织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推动实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协调解决知识产权领域重大问题,营造有益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等。

(二)产业功能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管理部门(单位)知识产权总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产业发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发挥知识产权关键纽带作用,组织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产业链引入知识产权优质资源,推动知识产权合理布局和相互协作,解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需求,培育知识产权强企,推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备案等。

(三)企业知识产权总监主要职责。规划执行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贯彻知识产权有关标准,制定与本单位创新活动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组织与外部进行知识产权信息交互、政策获取、利用合作,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效益产出,建立运行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协调推进质量、标准建设等。

(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总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贯彻知识产权有关标准,制定与科研项目等创新活动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分级分类评价利用,强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引导知识产权权益合理分配,建立运行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等。

(五)行业组织知识产权总监主要职责。积极响应所在行业领域有关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明确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方向,搭建知识产权运营、保护等服务平台,整合利用知识产权优质资源,主动发布知识产权关键信息,建立或推广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标准,推动知识产权运营转化,促进行业交流和行业建设等。

四、知识产权总监任职条件及职权

知识产权总监应热爱知识产权事业,熟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基本方针、政策,掌握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拥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法律、技术等知识综合储备充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鼓励优先任命具备知识产权相关执业资格或具有知识产权职称的专业人才出任知识产权总监。支持已建立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等制度的企业(单位),统筹推行知识产权总监制度。

知识产权总监作为其所在单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责任人,应在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决策、人员推选任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考核评估等方面享有相应职权。鼓励对专职知识产权总监按照单位副职(企业副总)给予履职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切实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深入调研相关单位实际需求,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总监培育、认定机制。广泛宣传动员,促进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机构等形成工作合力,跟进做好产业、资金、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总监制度的衔接、支持。收集建立知识产权总监信息库,有序推进知识产权总监制度实施。

(二)打造示范样板。组织、引导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产业赋能中心、知识产权托管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育成)中心,以及链主企业等具有显著代表性的单位先行实施知识产权总监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总监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等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及时整理发布优秀典型案例。

(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营造有利知识产权总监制度持续推行的社会环境,通过开设“总监服务直通车”的方式给予充分工作保障,及时为知识产权总监能力提升、职称评定、享受政策等提供培训指导。支持建立“总监之家”“总监俱乐部”等组织,鼓励举办培训、沙龙等有益活动,适时开展优秀知识产权总监评选,遴选推荐优秀知识产权总监进入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2日

新都区知识产权转化中心

xd.cdipx.com

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旺隆路255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8-89399370、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业务部)028-63918660 (交易服务部)028-63918662

zjzxts@cdipx.com

蜀ICP备19004314号